今起 昆明主城区烟花爆竹开售

文摘   2025-01-19 20:01   云南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天起,主城八区开始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时间持续到2月12号。

今年,我市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及高新区、度假区、经开区共设临时零售店、零售点302个。

为保障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的安全,所有零售点将全面采用防爆仓,配备灭火设施,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语、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承诺书、经营许可证等;并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爆炸事故,全面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对零售户开展不间断“线上”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此外,昆明市辖区内11类地点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地铁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点防火区;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城市路网的桥梁、隧道、涵洞以及地下通道、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红嘴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周边80米范围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

需要提醒的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时,在朋友圈、抖音等互联网平台售卖烟花爆竹也涉嫌违法。如果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或是以“送货上门”方式售卖,这种行为不论售卖方有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都涉嫌违法。在朋友圈、抖音等互联网平台私自售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记者:熊晓竑 崔永明

编辑/舒玲

审核/张爽

终审/邱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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