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聘,有编

职场   2024-10-30 10:59   河南  

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以及《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第二批博硕引才公告》,结合我委人才需求情况,采取在河北医科大学开展专场选聘的方式,选聘博硕士研究生77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岗位及组织方式

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详见《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参加河北医科大学专场选聘的委属医院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面试测评。

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5 年7 月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硕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专业代码等相关要求。

(四)在邯郸市区域内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函。

(四)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视不同情况请结合《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4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河北医科大学专场选聘时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河北医科大学本部主教学楼一楼,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

五、资格审核

(一)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报名表》及《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岗位条件中的各类材料。

(二)审核地点

河北医科大学专场选聘在报名地点现场审核。

六、选聘程序

(一)考核或测评

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并在河北医科大学专场选聘报名当日完成面试测评。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选聘,即采取听取工作、科研情况汇报等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选聘;依据考核或测评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按照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的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二)资格复审

通过考核或测评的人员,由市卫健委进行专业学历学位书面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录用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规定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接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邯郸市卫健委人事科:  0310-8168015  8168013

                监督电话:  0310-8168206

   附件:《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需求信息表》(附件1)

            《邯郸市卫健委2024年河北医科大学专场博硕引才报名表》  (附件2)

http://wjw.hd.gov.cn/#/wzy?id=2982



河北省胸科医院2024年招聘医疗、护理、医师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医院简介
河北省胸科医院暨河北省结核病防治院、河北省肺癌防治研究中心,隶属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于一体,以诊治呼吸系统等胸部疾病为主,学科特色突出,内外妇儿等多学科综合发展,应急能力过硬的省级三级甲等医院。是区域疑难病诊治中心、省会北部区域医疗中心、是国家呼吸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单位,是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核心单位,是全国30家“中非对口医院合作机制”项目建设单位之一,河北省结核病质控中心、河北省慢性呼吸疾病防治办公室挂靠单位,河北省呼吸与健康学会会长单位,是省市医保定点医院,是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大学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51.1亩,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开放床位950张。内设科室79个,其中临床科室40个、医技科室14个。现有职工1200人,其中高级职称医务人员326人。拥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256排CT、128排CT、ECMO、四维CT导航系统、超声支气管镜、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近700台(件)。呼吸内科、结核内科、肿瘤内科、胸外科、骨科等重点学科在省内外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卫生健康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国家、省级荣誉。

二、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无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未参与过影响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标准参考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其他条件
1.公立院校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职时需具备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
2.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非定向委培生,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3.医疗岗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质。
4.具备岗位条件相应学历、专业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网址 http://110.249.143.30:10071/zp.html#/,认真阅读“报名流程”栏。
2.报名时间:10月28日17: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1日17:00停止报名,届时将关闭投递窗口,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材料:
医疗岗:①身份证;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级以上职称不需提供此证明);③毕业证(本科、研究生);④学位证(本科、研究生);⑤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⑥医师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书。
护理岗: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大专、本科);③学位证(本科);④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护士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书;⑥中医适宜技术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培训证书等)。
医师助理岗:①身份证;②毕业证(本科);③学位证(本科);④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医师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书。
、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河北省胸科医院公众号及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院公众号、官网及报名网站,具体考试时间不再电话通知。
2.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详细阅读网站报名流程,正确填写应聘信息,并随时关注应聘状态变更,以免影响本人应聘。
3.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所有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1-8691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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