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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交警大队关于市场周边道路实施
为解决台安县大市场周边道路停车难问题,提高公共车位使用效率、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台安县大市场周边道路采取限时停车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台安县繁荣南街(中心转盘至恩良路路口)、台安县恩良东路(繁荣南街路口至红旗路路口)、台安县文化东路(原武装部路口至东商业街)每日7时至18时公共车位内停车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分钟,驾驶员接到违停短信提醒后三十分钟内需将车辆驶离,否则按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二、未施划停车位地点严禁停车。
三、占用斑马线、网格线、人行横道线停车或机动车道内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的,对违停车辆直接下达违法停车告知单或电子抓拍,取消10分钟免罚措施及提醒。
以上限时停车措施于2025年1月23日起执行。
编辑:丁宇 王婷婷 张晶媛
校对:李家龙 杨阔 柏翠
审核:王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