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精神《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持续开展健身瑜伽线上段位培训考试活动的通知》,瑜伽套段政策将于2024年8月31日截止,请参加套段考试的考生提前报名,逾期将无法进行套段考试。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持续开展健身瑜伽线上段位培训考试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体育助力稳经济促消费 激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发挥体育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满足广大健身群众对居家科学健身的需要,结合健身瑜伽发展现状,我中心决定持续开展健身瑜伽线上段位培训考试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细则
培训考试以《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试行)》和《中国健身瑜伽段位制实施细则(试行)》为基础,应按有关要求逐级考试升段。为进一步推广健身瑜伽项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青少年人群参与运动的积极性,仅对符合下列条件人员进行套段。
(一)社会人群报考
1.套四段段位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体中心(体总秘书处)、省级瑜伽协会推荐者;
(2)获得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健身瑜伽一级裁判员证书者(由发证机构统一申报);
(3)积极宣传健身瑜伽运动的瑜伽馆馆主(需提供营业执照,运营时间不少于二年);
(4)在全国健身瑜伽竞赛(含线上及线下)中单人、双人项目取得前三名成绩者;
(5)从事瑜伽教学工作2年以上(由民办学院、民办瑜伽培训机构等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6)已获得健身瑜伽三段段位人员。
2.其它
不具备以上条件者或已取得相应段位者,均按(试行)文件要求,逐级考试升段。
(二)高校人群报考
1.套五段段位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经大体协瑜伽分会推荐者;
(2)获得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健身瑜伽一级裁判员证书者(由发证机构统一申报);
(3)积极宣传健身瑜伽运动的国立公办大学瑜伽教师(由校方开具证明);
(4)在全国健身瑜伽竞赛(大学生线上或线下组)中单人、双人项目取得前三名成绩;
(5)从事瑜伽教学工作2年以上(由所在国立公办大学开具证明);
(6)已获得健身瑜伽三段段位人员,并提供在校证明文件。
2.套六段段位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经大体协瑜伽分会推荐者;
(2)获得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健身瑜伽国家级裁判员证书或高级教练员证书者;
(3)积极宣传健身瑜伽运动的国立公办大学瑜伽教研组副主任(由校方开具证明);
(4)已开设2年(及以上)健身瑜伽专业(选修)课程的高等院校教师(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5)大学讲师,并从事瑜伽教学3年以上(须由所在国立公办大学出具相关证明);
(6)已获得健身瑜伽四段段位人员,并提供在校证明文件。
3.套七段段位报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二)
(1)积极宣传健身瑜伽运动的高校瑜伽教研组主任(由国立公办大学开具证明);
(2)在全国健身瑜伽竞赛(大学生线上或线下组)中单人、双人项目累计取得三次(或以上)冠军成绩;
(3)从事瑜伽教学工作5年以上(由国立公办大学开具证明);
(4)已获得健身瑜伽五段段位人员,并提供在校证明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持续开展健身瑜伽线上教练员、晋段官培训考试活动的通知(按通知要求线上教练员、晋段官考试2024年8月31日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