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发布司法拘留的
公告
(二〇二四年第二批)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本院现对已作出司法拘留决定的下列被执行人予以公布。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主动履行义务或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问题予以妥善解决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从轻处理,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届时,本院将通过微信、抖音、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寻人找人,使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同时,正告其他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特别是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涉民生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本院宽限的期限内,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本院将采取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特此公告。
来源:执行局
编辑:程思怡
审核:宁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