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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江西等中部六省自然资源厅11月20日在长沙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建立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机制。
11月20日,中部六省自然资源厅签署《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
根据协议,在六省范围内,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然人)、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2项高频不动产登记业务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全部房屋登记业务。同时,六省将在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升级网办系统、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此前,已有部分地区试水“跨省通办”相关业务。9月19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8省(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在广州市召开推进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会,联合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根据协议,9省(自治区)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升级改造网办系统、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在9省(自治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5大类13项业务纳入首批通办事项,后续逐步覆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全部登记业务。业内人士表示,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跨省通办”,是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优化营商环境“结对提升”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市场交易和抵押融资需求,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中部六省启动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服务新机制由省级建机制、明路径、构体系,强调省会城市发挥重点城市效能,带动县级城市通过以点带面推进更多业务实现“一网”连六地、“一窗”办成事,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区域协同发展。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过去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必须在当地办理,新政策是一项便民政策,可以减少办理时间,方便部分外地购房者进行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