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N”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政务   2024-11-05 13:00   江西  




近年来,丰城市检察院不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剑‘益’蓝卫士”特色品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督促整改、促建机制等一体化推进办案思路,精准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步形成以党建为引领的“1+2+3+N”工作模式,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1个中心。丰城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12309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获取涉公益诉讼检察领域线索,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高价值线索入手,对相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收集相关问题线索。


找准2个方向。一方面,该院主动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如在办理货运车辆监管问题时,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加强沟通联系,汇聚办案共识。另一方面,该院在办案思路上,遵循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督促整改、建立机制一体化推进。创新生态修复责任履行方式,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督促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多种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创新提出通过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赔偿责任。在办案方式上,运用数字化、科技化手段,为办案插上信息化“翅膀”,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效率。


借助3种手段。该院利用无人机设备,将无人机广泛应用于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损害生态等违法线索发现、测绘、调查取证;利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对涉及水资源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食品安全等案件,迅速固定证据;推行“快检实验室+联合检测”模式,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利用大数据建模精准监督,秉承“小口径、低成本、高效率”理念,自主创建“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等监督模型,筛查出问题,分别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推动建章立制。


用好N种工作机制。该院充分利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的公益诉讼协作、“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凝聚办案共识,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高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在办理某煤矿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案中,按照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要求,在诉前实现对1座大型煤矸石渣山的生态修复。



来源:丰城检察

责编:邓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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