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六部门提示:发现这些行为,请立即举报!

时事   2024-09-15 20:26   湖南  
怀化市市场监管局、怀化市教育局等六部门温馨提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71号),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怀化市教育局、怀化市公安局、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怀化市住建局和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向全市中小学学生家长作出以下提示:
01 选择合法机构,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消防验收(备案),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食品、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请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
02 知悉有关政策,增强消费保护意识
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收取公示之外的任何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孩子如有培训需求,请在合规时段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03 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未公示收费标准、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以及聘用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同筑牢校外托管安全防线,确保全市校外托管机构零事故、零风险,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感谢您的支持!

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怀化市教育局

怀化市公安局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2日

来源:微言怀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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