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男友“顶包”犯包庇罪,江西一女子被判刑

时事   2024-11-08 14:39   湖南  

当爱情与法律产生了冲突

是大义灭“情”还是为其隐瞒

近日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了一起包庇案

判处被告人小张拘役五个月

缓刑六个月

案情回顾

小张和小李是男女朋友关系。2024年6月,小李驾驶车辆撞倒一名行人,后立即打电话联系被告人小张,告知其在某处开车撞到人了,让其来顶包。小张接到电话后立马赶到事故现场,并按照指示拨打了120、122、110电话,并坐在驾驶位冒充驾驶员。经120急救医生检查,被撞女子确已死亡。小张在明知伤者已死,交警赶到现场调查时,用自己行为默认自己是驾驶员,并配合交警带其到金溪县中医院抽血和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后在交警掌握了肇事司机是小李后,如实供述自己冒充肇事司机包庇小李的过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张明知其男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仍冒充肇事司机企图包庇其男友,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鉴于被告人小张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法官提醒

纸终究包不住火,发现亲朋好友有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及时规劝其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反之,若提供虚假证明包庇犯罪,不但对犯罪人员没有好处,自己也将面临牢狱之灾。

来源:金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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