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安天下,食保民生。今年以来,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衡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铁拳行动”为抓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生产销售重点环节,全面梳理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合格就依法查处,敢违法就依法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主体,较好地规范了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秩序。现遴选部分案例发布如下。
祁东县某幼儿园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4年1月,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幼儿园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耒阳市某科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饮用水案
2024年4月,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某科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饮用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岳区某母婴用品经营部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案
2024年3月,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母婴用品店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衡东县某烟酒商行销售商标侵权酒水案
2024年9月,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烟酒商行销售商标侵权酒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99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