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小榄镇腾挪园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镇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支持腾挪园建设运营,留住优质企业,经镇工改指挥部同意,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小榄镇腾挪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小榄镇辖区范围内为配合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而搬迁腾挪企业提供的物业载体。
二、认定标准
(一)建筑物建筑质量合格,消防合格,在2000年1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权登记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二)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单层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三)建筑为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首层层高不低于5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低于3.5米(停车层除外),楼面设计荷载不低于4KN/㎡;
(四)特殊情况的经镇工改指挥部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直接认定。
三、申报材料
(一)《小榄镇腾挪园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二)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三)权属人身份证、运营方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四)工业厂房建筑外部、内部的最新照片(每栋不少于4张);
(五)证明物业层高、设计荷载、楼层面积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逐页盖章。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物业产权方或运营主体,于2024年11月18日前向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提交申报资料。
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222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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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小榄镇腾挪园认定试行办法
2.小榄镇腾挪园认定申请表
中山市小榄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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