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业热点动态及焦点案例解读 | 店铺名称使用“本来生活”销售自营商品,构成第35类商标侵权

企业   2024-11-17 08:03   河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欢迎领取《商标行业热点动态及焦点案例解读》。”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商标行业热点动态及焦点案例解读》聚焦国内外商标领域的政策法规动态、实时热点资讯、行业焦点案例、审查审理趋势,并站在企业实务角度提供全面、优质、专业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加透彻地洞悉行业发展近况。



PART01

本期看点



热点资讯+解读

1.北京高院发布《北京法院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服务保障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白皮书》

2.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2024版)

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4年1-8月知识产权主要统计数据

4.《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报告》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高质量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5.公安部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局部署开展防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安芯”专项工作

6.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临海市、余姚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

7.《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意见》发布: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8.利比亚恢复商标注册工作

9.百慕大《2023年商标法》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焦点案例+解读

1.店铺名称使用“本来生活”销售自营商品,构成第35类商标侵权——在何种经营模式下,企业需在服务类商标上确权?

2.“十八梯邓凳面”VS“十八梯木桶”,不构成近似商标——针对涉地名商标,企业如何抗辩不构成近似?

3.商标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并不能当然成为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依据

4.彪马未能证明关联度:著名商标的保护边界



审查审理趋势

从超凡2024年8-9月商标局裁定看商标审查审理动态趋势



PART02

领取方式


扫描海报中小程序码点击海报领取↓↓↓


PART03

部分精彩内容速览


1.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2024版)


2024年10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办国际开放日,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全景回顾十年发展历程,并发布了《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2024年版)(以下简称“2024年版《参考》”)。发布会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仪军介绍到,2024年版《参考》系在2023年12月所发布的涉及6个国家的《涉外案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参考》上进行补充,进一步拓展涉及国家范围、细化详实内容,形成了涵盖五大洲18个国家的2024年版《参考》,系统阐述了涉外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的基本原则与方法;在内容上,2024年版《参考》按照国别划分章节,详细列明了主体资格证明所需文件清单、公证认证办理流程,具有便捷实用性和国际性,为涉外当事人规范、高效办理公证认证材料提供了明确指引。

超凡解读

0



2024年版《参考》相较于2023年12月发布的版本,从亚、欧、美三个洲6个国家已拓展至涵盖亚、欧、美、非、大洋洲五大洲的18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巴西、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英国、印度、意大利、日本、荷兰、韩国、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士、阿联酋、美国),同时还增加了涉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办理说明板块,从概述、真实性合法性证明以及证明文件的形式三个维度,对于涉外主体相关诉讼主体资格事项的办理予以了明晰指引。

建议涉外企业在国内商标诉讼司法案件办理中,可以参照上述由知识产权专属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编撰发布的最新2024年版《参考》进行主体等必备诉讼材料的准备,对于参考尚未涉及的其他国家涉外主体,也可参照其中办理说明板块,根据原则性指引进行材料的梳理准备工作,或者委托专业代理机构,以提升案件立案成功率,确保权利商标能够成功进入诉讼程序,以期终获司法救济。


2.店铺名称使用“本来生活”销售自营商品,构成第35类商标侵权——在何种经营模式下,企业需在服务类商标上确权?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法院认定苏州本来生活公司在被诉侵权店铺名称中使用“本来生活”标识,构成对上海本来生活公司、本来工坊公司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上享有的“本来生活”权利商标的商标侵权,该案为服务使用行为与商品使用行为的界定区分提供了有效参考。


案件经过:上海本来生活公司、本来工坊公司系涉案核定使用在第35类“替他人推销”服务上的第14679973号“本来生活”商标许可使用人,2012年7月,本来生活网上线运行,经两权利人持续经营使用和广泛宣传推广,本来生活网在2016年前已获得多项荣誉并具有一定规模,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具有一定影响力。

苏州本来生活公司于2016年7月将“本来生活”作为字号使用,且在自营淘宝店铺页面使用“本来生活企业店”销售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营商品,上海本来生活公司、本来工坊公司就其侵权行为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苏州本来生活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等。

苏州本来生活公司不服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苏州本来生活公司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9类商品商标上,但不能将该商品商标用于店铺名称等服务,故上诉人即使享有注册的商品商标,且核准注册时间早于权利商标,亦不影响本案被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认定,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超凡解读

0



现行《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因此,企业在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应当以商标注册证所载明商标标识、商品/服务为限,审慎地使用已注册商标,避免落入他人商标专用权范围,致使遭遇侵权危机。

同时,借由本案可见,……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

本期《商标行业热点动态及焦点案例解读》完整内容


(原标题:商标行业热点动态及焦点案例解读 | 店铺名称使用“本来生活”销售自营商品,构成第35类商标侵权)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辛夷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IPRdaily
IPR Daily是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人才,为投资人、权利人提供产业服务。联系邮箱:tougao@iprdaily.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