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天津高院积极申请成为天津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市级7家试点单位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围绕数据分类分级、定级后安全管理和促进数据共享使用等任务,有序稳步推进各阶段任务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天津法院数据精细化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日前,顺利通过试点验收,相关经验做法被主管部门推介交流。
探索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新模式
盘活司法数据资源 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
01
科学合理制定规则 分类分级工作贴合实际
02
全面加强成果利用 数据安全管理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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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共享 司法数据价值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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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天津 天津高院技术处
制作: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