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绿证核发!国家能源局:对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

文摘   2024-08-01 16:10   湖北  
 湖南:8月9日前上报“十四五”建设方案内待实施风光项目
7月30日,湖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上报“十四五”建设方案内待实施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通知》指出,已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库(湘发改函[2022]52号、湘发改函[2022]63 号、湘发改函〔2022〕64号),且未纳入2023年重点推进项目清单(湘发改能源〔2023〕708号)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因用地用林、经济技术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建设要求的项目,可不报送信息。
上报内容包括场址坐标前期工作情况。场址坐标指风电项目上报升压站、机位点和进场道路等坐标;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报升压站、场址范围等坐标。前期工作情况指项目已经取得的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意见,主要包括省发改、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市州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意见、省电力公司接入批复意见等。
 上海市公示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名单
7月31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上海市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名单的公示。
文件指出,为贯彻《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22〕189号)文件,推动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按照《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3〕137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上海市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的遴选工作
根据名单显示,本次入选上海市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名单类型包括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等20个创建对象。
 事关绿证核发!国家能源局:对已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实现全覆盖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赋予编码,即给项目发“身份证”,是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的身份识别代码。建档立卡是核发绿证的基础,项目只有建档立卡才能核发绿证
发电企业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建档立卡的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电网企业要发挥电网平台“枢纽”作用,按月提供当月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项目信息,以及自然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所有人、容量、地址、发电户号等信息,推送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信息归集管理、分析统计、数据复核和建档立卡系统安全运行保障,定期报送建档立卡项目情况。
文件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项目业主信息填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审核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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