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局:安排1GW乡村风电建设规模,选100个村先行试点!

文摘   2024-07-25 16:00   湖北  
北京丰台区: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等领域项目建设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丰台区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文件指出,支持新基建、新能源项目建设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新基建项目投入力度,加快在5G、人工智能、智慧交通、先进充电设施等领域布局实施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重大示范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新能源供热、光伏发电等领域项目建设,对符合市级政策条件的改造项目,协助申请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统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支持非实时算力设施向西部枢纽节点迁移
24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文件指出,到2030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余热利用率明显提升。统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与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支持非实时算力设施向西部枢纽节点迁移。
文件明确,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将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目标和方案作为节能审查重要内容,逐年提升新建数据中心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具备稳定支撑电源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上,引导新建数据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等协同布局,提升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鼓励数据中心通过参与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鼓励有关地区探索开展数据中心绿电直供。到2025年底,算力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湖北省能源局:2024年安排1GW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

7月18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征求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文件指出,2024年,湖北省安排100万千瓦左右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7-10个行政村,单个村不超过2万千瓦。潜江、仙桃市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重复申报。
文件明确,乡村风电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天然林地等。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文件指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投资主体,应有符合鄂能源新能〔2023]2号文的调峰储能能力且未足额配套新能源建设规模。同一省级企业原则上只参与一个试点县项目建设。县(市、区)发改局要综合考虑企业投资运营能力,调峰储能能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力度等因素,通过优选方式确定1个投资主体,负责乡村风电项目投资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所属地市投资调峰储能能力项目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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