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明珠湾起步区春节期间浓厚的节日氛围,方便广大市民游客在灵山岛安全、愉快地燃放烟花,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穗南府规〔2024〕2号)》相关规定,今年春节,明珠湾管理局在灵山岛尖设置烟花爆竹可燃放临时区域、禁止燃放区域和可燃放时间,欢迎广大市民及游客前往明珠湾共度新春佳节。
临时燃放点二:灵山岛尖南岸钟楼往西亲水步道区域
四、燃放要求
燃放烟花爆竹时,市民游客们要保障好自身安全,需要关注以下相关要求:
1.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林地、公共绿地、地下管网、重要设施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
2.不得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烟花爆竹;
3.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非专业燃放单位和人员不得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6.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看护。
此外,明珠湾管理局将在烟花燃放点配置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扳手、水桶、消防沙桶等灭火器材;配置应急药箱以及AED等医疗应急器械;设立洒水车以及加强该区域垃圾收集。
来源:南沙明珠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