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人车分离、各行其道是道路上最基本的通行规则。
然而,却有部分行人心存侥幸,抱有“汽车不敢撞我”“汽车一定会让着我”的侥幸心理,而忽视了潜在危险。
▲老人横过道路,小车刹车不及酿事故
行人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
一站,即过马路前要先站定,方便车辆驾驶人确认通行方向和意图,千万不要随意冲进马路或者是中途折返。二看,即过马路前先左右观望,确认车辆距离较远,或司机已经减速。三通过,过马路时要左右观察,集中注意力直线快速通过马路。
▲老人闯红灯通过路口,被货车撞倒在地死亡
▲女子闯红灯折返捡拾手机,被货车撞倒致重度昏迷
红绿灯是生命保障灯。行人通过路口时,首先要观察路口是否设置了红绿灯:
有行人信号灯时,要遵守行人信号灯指示通行;没有行人信号灯的,可以参考看路口的机动车信号灯,比如圆盘灯、方向指示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男子在车道中间步行,被后方小轿车撞飞
▲三名行人正在道路上遛弯,被后方电动车撞倒
夜间出行,危险系数高。据统计,夜间是涉及行人事故的高发时段,事故占比高达70%。
夜间出行,尽量穿着白色黄色等颜色鲜艳,易反光的衣服,或者在身上贴反光标贴,也可将手机手电筒打开有规律的晃动,便于车辆驾驶人察觉,牢记被看见才安全。
据统计,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采用步行、骑行车辆等交通方式的群体,是事故死亡的高发群体,其中行人事故尤为突出。横过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不注意左右观察、从车前车后突然猛跑、折返,造成车辆躲闪不及,是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行人安全常识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横穿马路时,行人应走在人行道内,并注意观察来车方向的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不闯红灯。
不得翻越护栏。
不在国省县道散步、遛弯。
不进入标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险”等标志的地方。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追逐。
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玉林公安交警提醒: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闯红灯、横穿马路、边过马路边看手机这些行为都让人捏把汗,请莫把安全寄托在他人身上,只有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效的举措。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多点交通安全意识,少些心存侥幸,把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出行一定要将安全放在首位,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夜晚散步时,请尽量去公园或健身场所;若在道路上行走,请务必走人行横道或靠路边慢行,过马路时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同时,请尽量穿显眼的颜色,方便过往车辆辨认。
版权声明:“玉林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其他微信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违反上述声明者,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遇困难及“碰瓷”、诈骗、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12122(高速交警)、96333(广西高速客服热线);车管所业务咨询热线:0775-2680122;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举报投诉:12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