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借用他人摩托车,压根没考虑“无证驾驶”?丨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27 17:48   广西  


11月11日21时许,罗某某驾驶号牌为桂K2PM**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国道324线玉北大道时,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检查。经核实,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据罗某某称,当晚晚饭后想上街买点东西,不假思索便骑了朋友的摩托车出来,根本没考虑自己是“无证驾驶”。交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驾驶证是驾驶机动车的必要证件,持有驾驶证意味着个人已经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具备了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这是驾车上路的基本前提,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是严重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驾驶技能不达标,缺乏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无证驾驶人员可能无法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也正因为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对交通规则不熟悉,容易导致超速、闯红灯、胡乱变道,甚至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从而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心存侥幸,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学习驾驶技能,考取驾驶证后再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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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张小玫
编辑:韦绍楼
供稿:何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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