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车辆上路行驶
11月17日14时许,来宾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在兴宾区天然桥路对桂GP***1号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有超载嫌疑。经核查,该车核载总重量为16035kg,实载23500kg,超载率达46.55%。
车辆驾驶人覃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
超载超限的“杀伤力”
究竟有多大呢?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货运驾驶人
杜绝超载违法行为
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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