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宿县安全生产隐患案例
案例一
单位:乃然安置点、西巴安置点
案例二
单位:然乌加油站
案例三
单位:中铁隧道局ZXZZQ-9标二分部
案例四
单位:塔日仓加油站
存在问题隐患:1.加油站油罐区违规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无特种设备上岗证,违规使用电焊、角磨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8.1.2.3.8的规定:(1)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当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现场应挂警示标志,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放置于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3)动火前,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8)动火期间,安全监护人员应在现场监督,落实防火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五条第六款的规定: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审核:斯郎多加
编辑:次仁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