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文摘   2024-11-06 19:15   内蒙古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阿俊,女,鄂伦春族,住址未知,身份证号:1521271989****0044。

执行标的额:

811400元。

照片:


执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阿俊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协助本院依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执行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10%作为奖励金。

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向本院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以执行局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联系部门: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

5621978-8061、13134945461

联系人:杨法官
郑重承诺:
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保密并立即展开查控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

编辑:敖   洋

监审:秦   丽

终审:德丽娜 

监制:王   明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大杨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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