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拟享受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文摘
2024-11-20 17:13
内蒙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解决就业补助资金不发迟发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社〔2024〕8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及有关文件政策的规定,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2024年11月15名在大杨树镇的公益性岗位拟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拟予以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将15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到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党群服务中心
编辑:杨 涵
监审:秦 丽
终审:德丽娜
监制:王 明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