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充电的问题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虽然有不少教训,然而依旧有市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拉飞线”违规充电的情况。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近日,永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挑选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旨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切实提升警示教育水平。
10月16日,执法人员在西溪镇检查时发现市民俞某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俞某处罚50元,同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要求提高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融媒记者:陈宏宇
融媒编辑:任昕科
校对:华偎兑
一审:应栩漪 二审:秦小建 终审:王煜
永康市融媒体中心原创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