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全文:
http://hrss.gd.gov.cn/zwgk/xxgkml/bmwj/qtwj/shbz/content/post_4615604.html
提醒:
1. 在职员工:
12月在企业参保的在职员工,若在缴费基数生效期间,新申报工资与原基数存在差异需要补差的,税务系统将会自动生成补缴差额账单,企业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扣费,免收滞纳金。
2.离职员工:
如果离职员工提出补缴社保缴费基数差额的要求,企业必须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流程为员工办理补缴手续;若离职员工未提出补缴要求,则企业无需主动为其补缴差额部分。
因新基数一般在下半年陆续发布,涉及离职补差的城市建议在日常或离职最后一个月工资核算时考虑进去,避免后续涉及费用争议。
一、深圳市:降低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缴费费率
二、广州市:职工医保费率下调
四、海南省:
阶段性调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来源:各地医保部门网站、税务部门网站、51社保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