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公开招聘辅警24人公告

文摘   2024-12-02 16:57   河北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招聘岗位

1、机动处突(7人,身高1.73米以上,有无人机驾驶证优先)。

2、巡逻接处警(1人,身高1.72米以上,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3、交通协管员(2人,身高1.68米以上,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4、综合内勤(1人)。

5、普通辅警(13人,派出所社区警务、办案中心工作等岗位)。

PART 02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五)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其中综合内勤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六)同等招聘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工(公)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辅警配偶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离职不足一年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PART 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高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

3、报名方式:网上下载表格填写《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到高埗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分局政工监督室收存不退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最高全日制学历及最高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打印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属地教育或人社部门出具学历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4)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二)资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分局政工监督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作为资格考核,不纳入成绩统计。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4*10米折返跑、纵向摸高。

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需达到60分以上,达标者进入下一步测试。

2、笔试

对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理论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主要包括警务辅助人员职责、保密常识、时事政治及辅警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等。

3、面试

考生通过体能测试、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确定面试人员。

4、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员。

(四)心理素质测验

(五)体检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统一标准,到高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

(六)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相关标准执行。

(七)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PART 04

聘用管理

1、聘用。考察合格录用后,组织招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确定录用的人员,由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待遇。薪酬待遇按照高埗公安分局相应岗位薪酬标准发放。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PART 05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由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答疑电话0769-88873200(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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