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46人公告

文摘   2024-12-02 15:48   河北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辅助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合同制辅助人员是从事检察办案及其它检察业务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等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等工作;

3.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送达等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即199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2月以后出生)。

4.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辅助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7:00。

(二)网络报名

1.系统报名。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67),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考者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5)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6)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系统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报考人员于12月9日9:00至12月9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确认后,12月11日9:00至12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获辅修学位人员,可以辅修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以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报考。(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资格。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笔试主要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开考30分钟内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可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资格审查。面试前,根据面试对象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位学历证书及其它报名提交材料对其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的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进入面试的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四)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名次。

五、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对象。组织考生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素质测试。体检或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考察预告,组织开展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综合整体情况,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和递补人员。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省检察院合同制辅助人员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薪酬待遇和注意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不解决户口及住房问题。

(二)拟聘用人员原有工作单位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招聘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电话:020-87118528。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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