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深圳市检察机关现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临聘制、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为深圳检察机关2022年10月31日前以临聘辅警岗位招聘或在2022年10月31日前已在检察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至本次招聘前仍在岗的临聘或劳务派遣人员。
(一)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应满20周岁(即2004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即1978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6.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一般勤务类职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应满20周岁(即2004年11月27日及以前出生),最高年龄为45周岁(即1978年11月28日至2004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6.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一般勤务类职位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但是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不予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深圳市检察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深圳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应聘到该检察人员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8.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安排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限本单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24年12月3日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https://zhaokao.szhr.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格初审
考生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官和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等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00至12月5日下午17:00,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https://zhaokao.szhr.com.cn/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以上两科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二)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00前到达笔试现场,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有关检查工作。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线路。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科目有一门缺考的,按“弃考”论,不计算笔试成绩。
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别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体能测评人选名单将在报名系统公布或通过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体能测评入围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参加体能测评入围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参加体能测评入围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聘人数1:3范围内的为体能测评对象,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聘人数1:3范围外的为体能测评递补对象。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乘10米往返跑、1000 米(男)或800 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评达标的,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达标的,不得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面试时的参考资料,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执行《深圳市检察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试行)》,见附件3。
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14日,具体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人选
体能测评达标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人选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招聘职位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4年12月21日,具体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法律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标准执行《深圳市检察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见附件4。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综合评价考生能否胜任警务辅助工作,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复核,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检察政务内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报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四年(含试用期)。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后续相关公告将由招聘单位通知。若招聘有关工作安排作出调整,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新通知公告为准。考生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报名咨询电话:0755-25868327;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报名系统技术电话:13823133661;咨询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5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