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绿色工厂入围名单及30万元奖励政策解读

财富   2025-01-17 18:44   江苏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24〕76号)要求,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初审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厅务会审定等程序,现将2024年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入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

联系电话:025-69652983、025-69652706(业务咨询);

025-69652843(投诉举报)。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绿色工厂入围名单

2. 2024年江苏省绿色工业园区入围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17日





名单如下(苏州)







绿色园区(苏州)







01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工厂

1、绿色工厂申报的首要条件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工厂,采矿企业、电力企业等不属于制造业的则不能申报。


2、申报的工业企业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企业也要考虑到自身的经济基础和经济效益、所在行业生产水平地位等等。像规模小、清洁生产水平低,且在行业领域中排名末尾的企业即使进行了申报一般也不会成为绿色示范工厂。

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业企业都可以尝试去申报绿色工厂!

02
申报的必要条件(一票否决)

①工厂依法设立:厂房建设过程的立项文件/审批文件/验收文件基本齐全。

②生产合规合法:项目新建、扩建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环评批复、三同时验收文件证明。

③诚信环保安全: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

④利益相关方承诺:提供社会责任报告证明。

⑤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取得省级亩均A类企业荣誉。

03
绿色工厂评价流程

1.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

2.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

3.评价合格的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工厂企业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

5.工信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示范名单,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04
为什么创建绿色工厂?

创建绿色工厂是《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战路性任务,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织推动绿色工厂创建,加快技术创新和产用合作,推动重点标准制修订,引导技术服务与评价等市场化机制建立,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通过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广房,预留可再生原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未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

国家工信部组织评选绿色制造名单,旨在完善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制造名单分为四类: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组织评选绿色名单,是我国实现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四个“绿色”的定义: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绿色工厂是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绿色园区是指工业总产值占GDP比重超过50%,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的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绿色产品是指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危害小、资源能源消耗少、品质高的产品。

绿色供应链指的是要求供应商其产品与环境相关的管理,亦即将环保原则纳入供应商管理机制中,其目的是让本身的产品更具有环保概念,提升市场的竞争力。有些企业提出以环境为诉求的采购方案、绩效原则或评估过程,让所有或大部分的供应商遵循。而另一些企业则研订对环境有害物质的种类并列出清单,要求供应商使用的原料、包装或污染排放中不得含有清单所列物资。

绿色制造是我国“双碳战略”下,解决国家资源、环境、碳排放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是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工厂(园区)是绿色制造的主体。对绿色工厂(园区)进行评价,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园区)实施绿色制造。

05
绿色工厂(园区)项目申报顺序

第一步:工厂(园区)进行自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自评价报告》;

第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三步:向省工信委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工信委进行评估确认,并向工信部推荐评估名单;

第四步:工信部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现场抽查公示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名单。

06
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合规性、管理承诺、目标/指标/方案等。

2.基础设施。评价指标: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设备、计量设备、污染物处理设备等。

3.管理体系。评价指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等。

4.产品方面。评价指标:生态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节能、碳减排、回收处理等。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按照GB/T 32161对产品进行生态评价;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改善。

5.能源与资源投入。评价指标:能源投入、资源投入、绿色供应商管理、进货检验程序等。

6.环境排放。评价指标:工业三废排放控制、噪声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

7.总体绩效。评价指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

06
绿色工厂认证流程

在开展绿色工厂认定之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填写企业认定条件审查清单。

第二、核实企业基础情况。

第三、通过之后,企业自主填写绿色工厂创建评估书。

第四、第三方权威机构现场审核与评价。

第五、向省工信厅提交材料评估确认。

第六、省工信厅向国家工信部推荐评估名单。

第七、国家工信部论证确定并进行公示。

第八、公示结束后国家工信部授牌。

第九、持认定证书至主管单位领取相应补贴与奖励。

第十、每年进行年检年审,对于当年不符合或出现重大事故的已认定企业予以清退。

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补贴奖励参考

苏州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补贴奖励

Ⅰ、苏州市工业园区绿色工厂补贴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

Ⅱ、苏州吴江区绿色工厂补贴奖励

1.绿色制造和体系建设:

(1)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产品或绿色生态设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2)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3)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4)获评“能效之星”(含复评),按其能效星级(3-5星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5)通过国家、省、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验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6)入选国家、省、市其他各类推进节能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项目的,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2.节能环保产业化:对使用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的项目, 按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补助,单个企业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江苏省绿色工厂执行绿色工厂标准及相关要求。鼓励各市根据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优先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发展水平的行业中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指导其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等要求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满足条件时由企业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价合格的企业自行委托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参照现场评价并出具第三方评价报告,评价合格的企业按程序向当地提出申请。


三、江苏省绿色工厂认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3. 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4. 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 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 CCC 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7.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8.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9. 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 项职责);

10. 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1. 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2. 教育和培训记录;

13. 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4.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 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6. 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7. 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8. 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9. 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20. 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文章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政策奖励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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