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 | 郭连忠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码 | 1402261973****4016 | 民族 | 汉 | |
住 址 | 左云县云兴镇云新北大街531号 | |||
案件标的 | 1072000元 | |||
案 号 | (2023)晋0226执12号 | |||
悬赏方式 | 第一个向左云县人民法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支付悬赏奖励。 | |||
悬赏期限 | 一年,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予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予以绝对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352-7999265 工 作 日:09:00 —12:00 14:30 —18:00 |
来源:左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