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近日,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将全面实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来源:大同日报融媒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近日,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文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将全面实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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