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兰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兰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入户抽查,七里河区民政局党组会议2024年11月27日研究决定,确认段洪武等(14户29人)困难家庭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周学华等(19户19人)困难家庭纳入城市特困;杨磊等(21户35人)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予以退出;李晓庆等(15户)城市低保对象保障人员、类别、标准予以变更。李进得等(5户9人)困难家庭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张仲林等(10户)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员、类别、标准予以变更;龚真华等(3户7人)已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予以退出;王始儒等(5户5人)困难家庭纳入农村特困;袁发仁等(1户1人)不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予以退出。以上均于2024年12月执行。
监督电话:
七里河区民政局办公室 0931-2668245
七里河区社会救助办公室 0931-2662102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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