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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山东公检法/监狱系统(1545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202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2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852名,其中,省级公安机关9名,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843名。
省属监狱戒毒单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510名,相关市属监狱戒毒单位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117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报考司法监狱系统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以及报考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11-08 09:00至2024-11-11 16:00
确认时间:
2024-11-08 11:00至2024-11-13 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12-03 09:00至2024-12-08 14:30
笔试时间:
2024-12-07 14:00至2024-12-08 17:00
②
浙江公检法/监狱系统(3186人)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5年省市县三级公安行政执法机关共计划招考(公检法/监狱系统3186人)
二、招录条件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不含浙江警察学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三、招录时间:
③
四川公检法/监狱系统(1935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度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市(州)、县(市、区)司法局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报考监狱系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报考医学、心理矫正职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4-11-01 00:00至2024-11-07 08:00
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9日上午8:00前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12-3至2024-12-8
笔试时间:
2024-12-08 09:00至2024-12-08 16:30
④
北京警察学院(25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京警察学院现面向社会第三次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人,其中社会人员7人,应届毕业生18人。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相应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社会人员;
(二)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至报名时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