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有效促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和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信息共享,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10月31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邢自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小明出席了会议。
《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职责,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严范围、协作依据、抄告办法、公示途径、联合方式等协作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细化了抄告、审批、反馈、移出等工作流程。此外,双方还强化了联合衔接和失信惩戒机制,按照“依法依规、应列尽列”的原则,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共同推动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的落实,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
此次签署《备忘录》是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的一次实践探索和有益尝试,更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司法与行政叠加效应创新举措。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将实时交换相关列严数据信息,凝聚监管合力,加强风险研判,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打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深入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天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天水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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