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有一个习惯,待把每天的营业额核对无误后,她都会将百元大钞整理好带回家里,等攒够一定的数额后就去银行存起来。
金女士习惯就将自己的钱财放在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面,她认为卧室属于私人领域,一般人也不会进来,还是比较安全的。
每次钱少的情况都是周四,有时候几百上千,有时候甚至上万,这让金女士很诧异,随后询问了自己的丈夫,钱是不是他拿走了。
面对妻子的追问,丈夫却坚决表示自己没有动过钱,就算用钱也会和金女士打招呼,甚至愿意举手发誓。
这钱到底是谁拿的?如果是小偷来盗窃的话,不可能每次都只拿走一部分,贼不走空啊!没有必要每次都给自己留一部分,可钱确确实实少了。
这时,金女士将怀疑对象锁定在了自家的保姆身上,因为自己的保姆也有房门钥匙,并且清楚夫妻两人的作息规律,完全有作案的动机和时间。
随后,金女士和丈夫商量,在家里安装了监控。丈夫为了自证清白,也同意了金女士的提议,希望可以找到确切的证据。
又是一个周四,夫妻两人像往常一样上班,也打开了屋里的监控。下班回家后,金女士急忙打开抽屉查看,钱又少了。
丈夫回来后打开了监控记录,可监控的显示画面在夫妻两人出门的时候都是正常的。
又一个星期四的到来,这天,金女士的丈夫为了查明真相,决定来个守株待兔。
金女士的丈夫惊慌失措下直接将房门反锁了,通过猫眼看到了一抹红色的身影慌忙逃离,可身影看着非常熟悉,随后连忙找到了警察调取监控。
通过监控画面确定了红衣服女子,金女士当下就认出来她是自己家上一个保姆鲜女士。
后来,鲜女士因为家里有事,就辞职回到了四川老家,可两个人一直有联系,鲜女士还来看过自己几次,不可能是她吧?
果然,又一个周四,鲜女士还是出现了,一阵敲门后,鲜女士打开了房门,而等待她的确实警察的手铐。
原来,鲜女士辞职以后就偷偷配了金女士家门的钥匙,她了解金女士的生活规律,每次到周四的时候自己都会乘坐飞机从四川飞到上海,拿到钱后就立即回到了老家。
本案中鲜女士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在其主观意识下不断地实施该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因为鲜女士盗窃金额巨大,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