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间,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
根据该命令,由于本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本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今年8月,中国恒大清盘人公告称,中国恒大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向其执行董事许家印、前行政总裁夏海钧、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以及包括许家印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在内共七名被告,追讨约60亿美元的股息及酬金。
10月22日,中国恒大公告更新了许家印等高管的罚单信息。
9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简称《决定》)。根据《决定》,“当事人”包括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夏海钧(中国恒大集团总裁)等相关管理层人士。
深交所称,依据《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对当事人作出处分决定。包括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对许家印、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今年5月,证监会已经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钱江晚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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