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社交媒体上流传着一则关于温州附一医维权事件,画面中显示有人手持书写了“还我公道”等字样的板子。图片中的板子写着大致经过。
死者家属于9月6日反映了“医疗亡人事故”的内容。
刘某娟,死亡已有50多天,于7月17日下午14点15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62病区肾内科接受住院治疗,于当天晚上21点15离世,住院时精神状态良好,住院手续都是自己死者本人办的手续,医院走廊监控为证,于21点15莫名其妙离奇死亡,现医院推脱为病人本人原因,推卸责任,望相关部门介入帮忙处理。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于9月20日回复:
刘某娟的诊疗情况我院已经在LD202****819RTTQVE58件中回复。患方2024年7月18日来我院投诉登记时,院方已明确告知医疗纠纷解决途径,现我院经与患方家属协商后,建议通过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明确责任再进行调解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而温州附一医今年7月才刚刚发生过伤医事件。
7月19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在门诊诊疗中,突遭一男子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去世。
2024年10月14早上,温州发生第三起医闹,平阳县人民医院疑似患者家属聚集,并拉起了白底黑字横幅:“平阳医院还我爸爸!”。
网传疑似当事患者家属朋友圈表示,其54岁父亲在该院手术,死亡。家属对此不能理解接受。
具体什么情况,原因尚未明确,我们静待官方通报。但无论如何,这种行为本身,即便医院有错在先,你也是有错在后。
今年7月,深圳妇产科医生淼哥,面对怎么劝也不肯剖腹产的孕妇,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可是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啊。面对可能存在的医患纠纷,男儿膝下有黄金,也抵不上赔偿金。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医闹”参与人员,轻则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重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你看到现实中真正因医闹被判刑的,有几个?
医生也是人,他们也有家庭,也有情感、也会疲劳。他们每天面对的是一个人的生死,压力山大的程度不是普通人能够凭空想象出来的。
绝大部分医疗意外,都不是医生的责任,而是疾病本身。
所以,这种聚众医闹行为,破坏了医患关系,造成不好影响,也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损害了法治权威。
保护医生的生命安全不应该只是口头上的承诺,而应该采取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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