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莲花街道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人数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人(具体岗位内容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其他政治问题。
2.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沟通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4.本人名下现无工商注册信息,含个体工商户、法人、股东,现无单位参加五险记录,当前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等;
5.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3日0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莲花街道办事处A栋315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1766526。
(三)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彩色)。
(四)资格审查
由莲花街道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本人进行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例:按拟招聘职位,对报名人员全部进行面试。
(四)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到低并经莲花街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若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莲花街道提出复检申请,由莲花街道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莲花街道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经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