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德洋:聚焦美丽陕西建设 司法守护黄河安澜

民生   2024-09-18 16:16   北京  

聚焦美丽陕西建设  司法守护黄河安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韩德洋

>>从黄河伏寺湾前穿过的陕西沿黄公路延安段 新华社记者 邵瑞/摄
去年以来,陕西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和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实环资审判,以司法之力守护黄河母亲河。

着眼千秋大计,扛起流域生态保护政治责任
陕西位处黄河中游,流域位置重要,生态功能突出。秦岭是我国南北分水岭和重要生态屏障,陕北是黄土高原的中心部分,陕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强调,“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要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陕西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党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从陕西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的高度出发,唱主角、担主责,在黄河保护法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从贯彻黄河保护重大战略、护航流域生态环境、构建现代审判体系等方面,规划了今后一个时期陕西法院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蓝图,并按照“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司法措施全面落实,司法效果全面显现”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坚持整体性保护,推进司法保护全面覆盖
健全环资审判专门机构。针对黄河流域部分地区司法保护缺位问题,着力加强专门审判机构建设。黄河流域82个区县,共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78个,成立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或巡回审判法庭91个,实现流域审判机构全覆盖。完善跨域司法协作机制。根据黄河“几字”流向特点及甘宁蒙晋陕豫6省区上中下游相继、隔河相望的地域亲缘,积极构建联席会议、要案会商、办案委托、成果共享等跨域协作机制,形成黄河“几字弯”“金三角”“大支流”协作保护品牌,构建流域司法保护立体防线。打造多元协同共治格局。陕西高院联合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单位出台《关于加强协作推动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印发《陕西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立“河长+院长”协同机制,参与河湖“四乱”整治,协同推进黄河生态保护修复。各地法院联合行政部门相继建立荒漠化综合防治、大气污染治理、黄河文化司法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流域执法司法无缝对接。

强化效能最大化,推进司法措施全面落实
做实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明确环资审判机构受案范围,组建专门审判团队,融合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领域,实现环资案件归口集中审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沉下去”等方式,实现全省法院316名环资法官全员业务轮训,提升环资法官综合审判能力;聘请土壤、水体、大气等领域82名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选任214名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聚力破解环资审判技术难题。创新环资案件裁判执行方式。将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引导被告人积极主动补植复绿,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发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禁止令,禁止非法采砂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落实预防性司法措施。依法果断适用先予执行,集中清退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切实做到保护优先。确认被告企业以技术改造投入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督促提高清洁生产能力,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2023年以来,陕西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1159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9件。审理的黑臭水体治理、破坏森林资源、文化遗产保护等7起案件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破坏森林资源、依法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等类典型案例。

落实恢复性司法,推进司法效果全面显现
持续推动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结合生态修复需要,在黄河流域重点河库、支流陆续设立神木红碱淖、延安万亩林、黄洛渭三河口、合阳湿地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72个,集中展现生态环境最佳修复效果。持续推进案件执行“回头看”。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三次开展环资案件集中执行工作,建立执行“回头看”长效机制,投入生态环境修复资金1.86亿元,植树造林1.2万余亩,切实保障最美生态环境权益。持续开展黄河保护法治宣传。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计召开环资领域新闻发布会21次,发布典型案例189件,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72890册,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黄河古渡“土法炼金案”、洛河流域“野生兰花入刑案”。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环资案件902件,同比降幅42.62%,集中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也反映出法院促推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陕西法院的环资审判工作还存在贯彻执行黄河保护法不够深入、审判机构实质化运行有待提升、协同治理还需加强等“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下一步,陕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加强黄河流域司法协作交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切实做好环资审判工作,为奋力谱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陕西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4期
编辑:郭雨璇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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