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
一
登记范围
1.流动儿童
随父母或者监护人双方或者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固原市四县一区之间流动居住或生活除外。)
2.留守儿童
父母双方长期外出务工或一方长期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时间一般按跨县域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掌握。(偶尔回家探亲、休假的,不影响连续务工时间认定。)
二
主动申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月份以来,各市、县(区)民政部门根据《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对辖区内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开展摸排登记。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摸排效率、保障数据完整准确,切实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现提示广大家长朋友,如您的孩子符合流动儿童申报条件,请尽快前往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信息;如您的孩子符合留守儿童申报条件,请尽快前往户籍地所在村(社区)登记信息。
三
关爱服务
如您发现身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提出救助帮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