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喇叭丨明确了!赣州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

政务   2024-10-21 22:29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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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关于调整赣州市个人住房贷款

最低首付比例的公告


为更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因城施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决定: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本公告自发布次日起执行。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编辑谭昕
编审巫仁辉  曾莉
监制:朱   富  尹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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