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
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畅通
彭泽交警针对
车窗抛物
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进行曝光
车窗抛物不可取
交通文明不能“丢”
请大家引以为戒
做好自己,守护文明
强调!!!
车窗抛物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交警提醒
日常生活中,一些驾乘人员为贪一时之便,把烟头、矿泉水瓶、果皮、纸巾等垃圾随手抛向车窗之外,殊不知,随手一抛直接干扰了其它车辆,特别是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可能为躲避抛撒物而紧急变道,极易酿成交通安全事故。若抛出物是垃圾袋、纸张,则会随风飘起,阻挡后车视线,导致追尾或刮擦事故的发生。
同时,车窗抛物还增加了环卫工人清理路面垃圾带来的安全风险,诸多交通事故均是由此发生,其教训深刻而令人心痛。
对此,彭泽交警将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为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信息来源:彭泽交警
以上观点,不代表彭泽在线立场,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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