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推广
2008年房地产泡沫破裂对银行业造成了沉重打击,其中一个明显影响是Euribor(欧洲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在短短一年内从5.3%暴跌至1.2%,使银行损失了巨额利润。但是各大银行迅速采取了措施,即自2009年开始在贷款合同中引入了“地板利率条款”,也就是在Euribor处于低位时设定最低利率,以确保贷款的盈利性。
然而,2013年西班牙最高法院裁定“地板利率条款”因不公平而无效,近期欧盟法院(TJUE)也支持了集体诉讼的有效性。与此同时,银行在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推出的另一种贷款利率参考指数——IRPH(抵押贷款参考指数),最近也被欧盟法院认定可能存在不公平条款。
在金融危机期间,许多房贷客户签订了同时包含“地板利率条款”和IRPH的贷款合同。随着司法机构对这两种条款的不公平性达成共识,Asoban律师事务所指出,目前客户有机会通过诉讼追回被多收的贷款利息。
该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安赫尔·桑切斯(Ángel Sánchez)解释说,地板利率条款和IRPH组合的房贷通常包含两种限制性条款:一方面是采用IRPH作为贷款利率参考,导致客户需要支付高于Euribor的利率;另一方面是设定了最低利率限制,即“地板利率条款”。
根据Asoban律师事务所的估算,追回金额取决于贷款金额和合同条款。例如:
-2012年签订的贷款:贷款金额17万欧元,30年还款期限,利差1.5%,地板利率3.5%,参考IRPH。客户有望追回约35,000欧元。
-2007年签订的贷款:贷款金额42万欧元,40年还款期限,利差0.65%,地板利率3%,参考IRPH。客户有望追回约119,000欧元。
如果房贷客户不确定是否受到了IRPH和地板利率条款的影响,可以通过查看贷款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确认:
-IRPH 通常标注为“IRPH”或“3年以上贷款的平均利率”。
-地板利率条款 通常出现在“第三条”或“第三条附加条款”中,也可能在“浮动利率条款”下列明。
律师事务所表示,追回过程的时间长短因省份而异。在一些省份,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时间可能稍长,但一般程序不会超过一年,因此大多数客户将在12个月内完成维权并成功追回多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