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百姓“最后一公里”用药用械安全,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按照“12327”工作思路,结合年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药械使用规范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主体安全责任,全力推动药械监管效能提升。
规范提升行动坚持“重规范”与“求实效”相促进原则,从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验收储存及医疗器械维护使用等三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通过多维度深挖社区诊所(医院)药械质量安全风险信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使用质量安全隐患,健全并完善药械规范使用制度。同时,市局派出两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市、区)药品监管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规范提升行动取得成效。共检查各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304家,送检中药饮片4批次,约谈13家,责令改正41家,警告8家,立案19起。
规范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区诊所(医院)规范使用药品指南》,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械行为,提升医疗机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筑牢药械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