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及两名注册会计师
收警示函
信永中和及两名注册会计师
收监管函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贺春海、吴瑞玲: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贺春海、吴瑞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124 号)查明的事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巨轮智能)2022 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要性水平确定存在缺陷。
信永中和采用巨轮智能 2022 年年报业绩预告利润总额作为计算基准,选用 7.5%作为确定集团层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百分比,未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近 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未在底稿中充分解释重要 性水平基准选择合理性及百分比选择恰当性。
上述情形不符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2019 年修订)第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 年 1 月修订)第十条 的规定。
二、内控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信永中和未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穿行测试程序,未充分执行必要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程序,底稿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9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2016 年修订) 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审计工作底 稿》(2022 年 1 月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三、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
一是函证程序存在缺陷。信永中和个别函证存在发函收件地址与回函寄件地址不一致,或发函收 件地址与被函证对象工商注册地址不一致的情形,对地址异常情 况相关解释无相应证据支持,未见对解释不合常理或存在与其他 渠道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未见执行相关程序 进行核查。
二是固定资产监盘程序存在缺陷。信永中和只监盘了 固定资产数量,未将资产编码和设备编码对应或通过任何方式将 盘点表中的资产信息对应到设备实物,未对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特 别关注,未关注固定资产状态,未发现公司 2022 年新购的该批设备存在外观破旧、线路老化、设备边缘生锈、操作按键脱落、 部分设备处于关机状态、部分设备有新旧两个设备编码铭牌、部分设备铭牌出厂日期晚于公司提供的收货日期等异常情况,最终 未发现巨轮智能涉嫌通过虚构新购固定资产实施对外财务资助 的情况。
三是存货计价测试抽样存在缺陷。2022 年度,巨轮智 能原材料本期贷方发生额 29,970.74 万元,涉及 11,610 个品种。信永中和在执行计价测试时,仅抽取了其中 7 个品种,合计金额 167.13 万元的样本进行计价测试,样本量明显不足。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 (2016 年修订)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31 号—— 审计工作底稿》(2022 年 1 月修订)第十条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 1314 号——审计抽样》(2010 年修订)第十六条 的规定。
信永中和作为巨轮智能 2022 年年报审计机构,贺春海、吴 瑞玲作为巨轮智能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 第 12.1.2 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以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扎实开展审计工 作,确保审计执业质量。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屈先富、黄琼、陈志刚:
经查明,你们在对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信股份)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未能恰当实施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违反《中国注册会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0年修订)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0年修订)的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等规定。
二是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2010年修订)第三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0年修订、2016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2010年修订)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
三是执行工程成本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2010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2016年修订)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2010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等规定。
屈先富作为奇信股份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琼作为奇信股份2015年、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刚作为奇信股份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下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屈先富、黄琼、陈志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4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
↓↓↓ 推荐阅读(以下链接可以上下移动)
副部级大型央企副行长,拟任副省长!知名财经大学副校长,新任副厅长!
虚假记载被罚800万!普华永道连续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费8000万
裂解!40年老牌知名会计所:一周内注销多家分所
全球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排名出炉!
公安厅厅长,升任副省部级!省纪委副书记,新任副部级大型央企高层领导
普华永道,遭批量解约!
罕见!知名会计所,主动放弃已中标的审计项目
中央财政出资、大型中央企业:2024年新任审计机构公示
财政部:关于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非货币资产出资等具体问题财务处理征求意见
中组部副部长,晋升正部级!今年至少已有19位正部级履新
连续5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18亿,面临强制退市
大型国有集团子公司:宣布新任总会计师!
名单公示!拟入选60人!2024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八大”会计所,连续拿下3个原“四大”审计项目!大型集团变更审计机构!
财政部干部“空降”,履新审计厅党组书记!副部级大型央企官宣,总会计师新任!会计学教授,新任知名大学副校长
“四大”有变?2023年度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排名TOP100强公示
中央决定:二十届中央委员、省长,新任省委书记!多位省级党政“一把手”履新!
副部级大型中央企业,变更审计机构!全球领先大型集团,辞普华永道,改聘!
请加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