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网络谣言案
带你认识网络谣言的惩处
案例一
2024年,网民史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信息称:“某某市第二中学十字路口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一个”,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内传播“李某某5岁儿子在某小学附近被人拐走,为了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转发”的不实信息,引发当地居民关注、讨论和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网民郑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某地社火表演踩死76人”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扰乱公共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4年,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视频称“某某古城大型踩踏现场”,引发大量当地群众关注、讨论和恐慌,属地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3年底,网民郭某为博取群众眼球,达到涨粉目的,在直播平台编造“被绑架在山上,具体信息不详”的不实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对于谣言
造成严重后果的惩处:
刑事处罚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相关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罪、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上述处罚外,公安机关还会责令造谣者删除相关谣言信息,要求网站平台关停违法违规账号,以防谣言进一步扩散。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