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设局“仙人跳”,还用“私生活”要挟,刘某被判刑…
时事
2025-01-14 18:53
湖南
网络世界是绚丽多彩的,但却隐藏着无数未知的陷阱和危险。它们以诱人的姿态出现,以虚假的承诺为诱饵,等待着那些贪婪或好奇的心灵落入它们的圈套。这些陷阱,那些潜伏在虚拟与现实边缘的“隐形猎人”,它们无声无息地穿梭在网络的每一个角落,寻找着下一个目标。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仙人跳”实施抢劫的案件。2024年7月,被告人刘某和几个朋友在所住酒店内玩耍,刘某提出近日缺钱花,想搞点“快钱”,遂萌生出“仙人跳”的敛财想法。在刘某的纠集下,几人一拍即合,刘某便在手机上下载了某交友软件开始寻找目标。与此同时,被害人王某在交友软件上浏览信息,开始一步一步走进他们的陷阱。当天傍晚,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将被害人王某约来酒店,他们几人按事先商量好的由其中一人去接王某,等王某进房间后其余几人扑上去殴打王某,逼迫其交出手机后解锁密码,他们拿到手机后先将王某账户中的余额转出,后将某交友软件上的聊天记录删除,并且将王某的通讯联系人及身份证复印件记下来,声称若是王某敢报警便将其私生活告知其亲朋好友,随后将转账记录删除后离开酒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几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方式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综上所述,被告人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刘某未提起上诉,该案判决已生效。在这个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既要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也要时刻保持警惕,防范网络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在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调查。增强法律意识,认识网络表面下暗藏的危害,谨防“馅饼”变成“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