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数据局每周工作简报第6期(2024年10月14日—10月18日)

文摘   2024-10-20 14:17   四川  



数据泸州


>>10月16日,市数据局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事宜进行对接交流。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肖昌燕参加。


>>10月17日,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联合举办2024年第四期“泸州大讲堂”,邀请中国电子云副总裁、科技创新与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数字经济专委会副理事长李树翀作《数字时代与数字经济》专题讲座。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各区县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数据工作业务经办人员共200余人参加。



李树翀紧扣当前数字时代发展趋势,深入剖析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和发展机遇,通过丰富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阐述了数字经济在推动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模式、提升经济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本次讲座通俗易懂、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既具有创新性,又具有启发性,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数字时代、数字经济的理解和认识。

>>10月18日,市委宣传部、市数据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围绕“城市大脑”中的智慧城市驾驶舱——文化旅游专题场景优化升级进行座谈。会上,三部门围绕有关文化旅游数据归集和共享的工作展开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广泛共识,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共同推动“城市大脑”在文化旅游领域的深度应用与创新发展。

>>截至10月18日,泸州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已归集全市295家单位数据,向社会开放数据集13942个,库表交换数据量44亿余条,接口调用1.322亿余次。



数据瞭望


>>10月13-17日,由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组织的数据产权与流通交易基础制度专题培训班在大连举办。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沈竹林强调,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对培育一体化数据市场、激活数据价值、推进数据事业发展等意义重大,指出要适应数据特征,构建遵循规律、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符合实践、切实管用的制度体系,要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多方联动、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并要求学员加强理论学习、深化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  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选取8个城市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以提高境外来华人员移动支付的便利性,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0月14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建设的国家数字标准馆网站(以下简称“网站”)正式上线运行。网站建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题录库,以及全球规模最大的标准全文库。

>>10月29日~30日,由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主办的首届全球数据技术大会(GDTC)将在北京举行。

本次大会从数据基础设施的整体架构出发,网罗了数据空间、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跨境和隐私科技、高速数据网等数据技术热门议题,涵盖了数据从采集汇聚、流通交易再到开发利用以及安全治理的各生命周期,特别设置了以“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为主题的全体大会,隐私科技&数据跨境流通、隐私计算&区块链、全球数据空间圆桌、高速数据网等分论坛,以及IDSA会员日等同期特别活动。上百位来自全球的嘉宾将围绕数据技术的研发、标准制定以及应用推广等多个关键维度进行交流分享。



数据观察



>>中国加速释放公共数据资源潜


中国近日迎来数据领域重磅文件,更多“沉睡的”公共数据将进一步被唤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日前印发,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众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小到今日气温,大到国内生产总值(GDP),都可被视为公共数据。


“公共数据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指出,近年来公共数据在便利民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但从实际出发,公共数据资源利用仍存在“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中国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刘烈宏提到,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着力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


目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本次政策制定,首先瞄准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明确将授权运营作为共享和开放之外的第三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形式,提出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对此,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指出,部分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


在此背景下,授权运营应运而生。意见也进一步围绕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进行针对性制度设计,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包括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强调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等。


在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看来,这一方面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提出可落地、操作性强的解决思路;另一方面,对存在“不敢”“不会”念头的地方或部门提供开展数据授权运营的政策依据。


当前,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利用已悄然加速。近期不少举措密集释放积极信号,首个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上线、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成、八个城市将试点信用数据开发利用……更多公共数据正不断被激活。意见也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了明确的“时间表”: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


从产业端看,更多高价值数据的释放,也让企业拥有广泛空间融合数据以创造协同效应,促进转型升级。同时还将催生更多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整体效能。(《经济日报》)



数据资讯


>>近日,为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范旨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10月18日,国家数据局研究起草《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计划旨在引导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发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范旨在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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