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庆期间农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倡议书

政务   2024-09-30 11:37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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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农业经营主体:

“国庆”长假将至,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发出农业安全生产倡议。请大家认真阅读,切实遵守。

  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农业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巡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二要注重农业机械安全。不驾驶、操作无牌或未取得检验合格证的拖拉机及其他农业机械;不违规、不酒后、不疲劳操作驾驶农业机械;不使用农业机械载人行驶;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时,规范操作,注意电力、水利等农业设施,确保人身安全;机器发生故障,一定要停机检修。

  三要强化水产养殖安全。养殖鱼塘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破损、老旧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及时更换,配置游泳圈(衣)、竹竿、长绳等必要的生命救护装备;不允许未成年学生到鱼塘进行钓鱼、游泳、戏水等活动,若发现及时劝离。

  四要强化沼气安全措施。沼气池上方禁止堆放重物,周边严禁无关人员靠近,谨防人、畜、物掉入池中发生伤亡或沼气泄漏中毒;周边严禁堆放易燃物、使用烟火、明火、吸烟、燃放爆竹以防发生爆炸;入池作业期间,严禁烟火、明火照明和使用手机,以防发生爆炸。

  五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注意识别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签标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国家禁用农、兽药,严格执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

  六要规范设施设备操作。畜禽屠宰企业要规范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等特殊特种设备应当取得安全合格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取得相应资格。

  七要加强消防安全排查。各农业经营主体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有效期。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文化、应急救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要进行专项培训,使员工全面学习、掌握相关安全知识,让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安全人。

  八要注重用电用火安全。规范家庭用电安全,确保电器摆放远离火源、即用即开,不用即关。不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等杂物,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九要掌握遇险自救互救应急措施。遇到突发险情,要保持冷静,自救互救,尽快撤离危险区域,及时拨打110、120、119和区农业农村局值班电话0871—62122934。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共同携手,行动起来,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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