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主招录政府专职人员公告
职场
2024-11-20 10:17
宁夏
2024年银川市永宁县自主招录2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永宁县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全区自主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岗位以消防战斗员、消防通讯员、消防驾驶员(拥有B2及B2以上驾照)为主,主要从事一线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等工作,共招收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消防驾驶员招聘10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 (三)能适应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四)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全部合格。 (五)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同等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18至26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消防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聘用。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人才如:持有B2型(及以上)驾驶证或具有体育运动、车辆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临床医学、应急救援技术、文艺类、摄影摄像、视频编辑、新闻媒介策划编辑、美术设计、新媒体运营、汉语言文学、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无人机驾驶等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特种岗位)等特种岗位可放宽至30周岁。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统一调度,坚决完成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各类抢险救援任务。 (二)熟悉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固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 (四)熟悉灭火救援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30日18时。 2、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报名表(公告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粘贴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693216719@qq.com。咨询电话:0951-8766022、17374005716、18795393684。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节假日除外)。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截止后,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后续招聘事宜,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15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和单杠引体向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合格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特殊岗位考评驾驶员加试现场实操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占体能成绩70%,体能测试总成绩=实操成绩70%+体能成绩30%。驾驶员岗位录取名额为10人。其他特种岗位考核科目参照普通考生考核科目进行。 为保障体能测试安全顺利,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大小,原件核实后退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本人及三代近亲属无犯罪证明原件,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10×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计划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加试),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结合消防救援工作职业特点,招录对象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疾病的,不予招录。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入围人员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被聘用人员与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一)专职消防员工资参照消防救援队伍预备消防士的工资标准予以保障,并依据用人单位绩效考核标准和岗位等级条件浮动。 (二)为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专职消防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具体保障内容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解聘意见,经合同签订方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专职消防员进行管理。 (二)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原则每月轮休6—8天,休息时间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进行安排。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专职消防员,享受法定带薪公休假。 (三)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培训(试用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上岗。 (一)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由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