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科技局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1-08 14:47   宁夏  
因工作需要,银川市科学技术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聘用要求

1.具有银川市非农业户口,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或失业登记满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名下无工商注册登记。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4.已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工作地点

银川市科技局(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携带简历及相关资料至银川市科技局409室。

2.报名所需资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福利待遇


一经录用,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及补助。

联系电话:0951-6888732 邮箱nxyckjj@163.com



根据《银川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人才梯队建设需求,现面向全社会进行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3个岗位共计4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兴庆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证书扫描件上传。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应的报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8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试题,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以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面试

1.面试分为半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分值100分;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以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2.具体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美丽兴庆”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关于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特殊岗位如:公卫医师,如出现空岗,由临床医师替补)。

九、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号码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住院规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咨询电话:0951-8699355

监督投诉电话:0951-855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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